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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听课制度
来源: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 发布时间:2023-04-10 15:04:05 803 次浏览
为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,掌握教学动态,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,促进教师间互相交流合作、相互学习、取长补短、共同提高之目的,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提高教师业务能力水平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听课形式
(一)随堂听课。学校领导、教务科长及教研组长等事先不打招呼,随时进课堂听课。
(二)预约听课。学校行政人员、教师同事、学生家长预约,确定听课时间、教学内容等,进行听课和评课。
(三)教师自报听课。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,邀请学校领导、同事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。
(四)教研活动听课。根据学校行事周历安排的教研活动,由教务科、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行听课。
(五)公开课听课。学校统一组织的研讨课、展示课、评比课等听课。
二、听课要求
(一)听课前应了解所听课教师教学内容,带着问题做好听课准备。
(二)听课教师要按时提前进入教室,坐在后排听课,听课过程不评论,听课中途不离场。
(三)听课过程要有记录:认真填写《听课记录本》,标明日期、授课人、班级、课题等;有重点记录下教学过程;撰写教学建议和总体评价意见。听课记录原则上要有被听课老师、班级学生干部签字。
(四)班主任要尽可能多听本班课,以全面了解班级学生学习情况;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听课,相互交流、相互借鉴。
(五)听课后要及时与执教老师交换意见。
三、听课数量
(一)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节课,学校领导听课目的旨在深入教学一线,加强领导与师生沟通,倾听师生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,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问题。
(二)教务科负责人要深入课堂听课,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,每人每学期10节课以上。
(三)教研组长按岗位职责,组织公开课,并深入课堂听课,了解掌握本组教师上课内容、方法、进度等,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能力,每学期听课12节课以上。
(四)任课教师除本组的公开课外,要互相听课,特别是同专业任课教师要互相学习,取长补短,每人每学期12节课以上。
(五)听课要扩大覆盖面,听同一教师的同一门课程一个月内最多听课2次。
(六)对于首次开课新教师,教务科长和各教研组长组织专业相近、责任心强的同专业教师听试讲课,并在实际开课时跟踪听课1~2次;开课新教师也要在开课之后去听本教研组优秀教师课1~2次。
四、评课要求
(一)评教学理念。依据课堂教学过程与课改理念,评议教学理念在课堂中的体现。
(二)评教材处理。评议教材体系及知识体系是否把握准确,教学重点是否突出、难点是否突破、容量是否妥当等。
(三)评教法运用。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的教法是否符合学生年龄特点、是否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、是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。
(四)评学法指导。评议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学习方法指导情况。
(五)评教学过程。评议教师在教学活动组织中,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、教学组织形式是否科学、教学整体结构是否严谨、教学节奏是否得当等。
(六)评教学效果。评议教学内容完成程度、学生对知识掌握程度、能力形成程度、思维发展程度等。
五、听课组织管理
(一)听课记录本统一到学校教务科领取。
(二)学校领导、教学管理等人员及教师要自觉遵守听课制度。
(三)教务科负责监督和管理全校听课制度执行情况。
(四)每月末,各教研组要统计本组教师听课次数,认真做好梳理总结工作,并在本组内公布,教务科将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《听课记录本》进行抽查。
(五)教务科期末将每位教师听课记录进行汇总,听课情况将作为教师期末综合测评依据之一。
六、附则
(一)本制度仅适用本校人员听课时使用。
(二)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,原制度自行废止。
2023年3月29日